医院维修空调合同范本,医疗净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维修要闻     2020-12-24    浏览:17

医疗净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空调净化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单位:XXXX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XX制药有限公司外用制剂车间空调净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制药有限公司外用制剂车间空调净化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路1号 XXXX制药有限公司综合楼一层。 1.3工程内容及做法。 由于该工程是在原外用制剂车间基础上进行的改造工程,依据甲方发布的招标说明和施工说明,乙方的施工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围护部分:(1)拆下洁净车间内高效送风口内的高效过滤器,放入干净塑料袋内密封。之后,存放入五金配件库内安全、干燥的地方。拆下洁净车间内所有回风口、需拆动彩钢板上安装的灯具、消防用元器件、传递窗等放入五金配件库;(2)将车间南走廊吊顶及车间内女更、男更、清洁间、半成品储藏间、制栓间南部吊顶及南面彩板墙的彩板拆除,之后,拆除与之相连的土建墙(高度为4.4米,厚度为0.24米),但保留女一更与空调机房间的防火土建墙。运走拆下的空心砖,清除拆墙产生的灰渣。【参见《外用制剂车间平面布局图(改造前)》】;(3)拆除车间西北部一更、缓冲间的彩钢板隔断。拆除粉碎间、二更与备料间之间、化验室与备料间之间的土建墙(高度2.5米, 厚度为0.24米)。通过二更的双扇门运出砖料和灰渣;(4)根据改造后的房间布局图拆除部分彩钢板隔断及吊顶,并采取搭龙骨等措施消除拆走承重彩板墙后对吊顶造成的影响。建议绝大部分顶部彩钢板不动。外包间、制剂间、粉碎间隔断墙不动。调整原工具存放间高度为2.5米;(5) 根据改造后房间布局图调整部分与隔断墙冲突的灯具和高效送风口的位置,并填补由此产生的孔洞;(6) 根据房间布局图调整原有设备的位置,新购设备搬运到位。(由甲方工作人员承做);(7) 根据房间布局图安装彩钢板隔断,并用新喷塑铝合金圆弧装饰。安装旧净化门,制作安装新净化门、净化窗。人员净化用室、洁净走廊、主要生产区隔断墙用新彩钢板安装,辅助区用旧彩钢板。为了满足GMP对物料出入设施的要求,将原彩钢板传递窗更换为不锈钢电子连锁传递窗(带紫外灯);(8为了增强洁净区内各房间的气密性及美观效果,将原有不动的隔断与隔断、顶板、地面交界处的非喷塑铝合金圆弧和塑料底座拆除,原彩板与彩板间、彩板与地面间缝隙涂胶密封,之后安装新塑料底座和新喷塑铝合金内圆弧、外圆柱等;(9)安装与地面相对固定的设施、设备,如水槽、冰柜、步步高等。(由甲方工作人员承做);(10)洁净区原有地面为水磨石地面,为了便于清洁地面卫生,增强车间美观性,将洁净区域地面(包括男、女一更)涂装环氧树脂自流坪(底漆加中涂1mm、面漆2mm)。(由其他专业施工队伍承包)。(二)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中,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说明,使用原有风管或风管板材。除部分风管位置不合适需拆除外,大部分风管保留不动。拆除的风管,板材仍可切割使用。由于原有回风墙拆除,回风支管需添加较多。(具体工程量见工程报价明细表);(2)风管制作,先利用拆下的旧风管,或者将旧风管切割成板材后制作风管(利用率50%、约120m2)。材料不够时用新镀锌制作;(3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说明,旧高效送风口(包括送风口、高效过滤器、扩散孔板)、回风口能符合生产及GMP要求,大部分可用于新改造工程,部分更换高效过滤器或中效滤网;(4) 将所有保温层更换为PEF保温板。(三)电气照明及设备动力电(1)车间所有设备、照明、插座等的电缆线路更新;(2)将安装在原洁净区内的配电柜转移至综合楼一层。改造后,每个主要生产间各设一只动力配电箱,电源引自配电柜。各间内大功率设备的电源引自本房间配电箱;(3)外用制剂车间原有照明灯具为嵌入彩钢板式,灯罩为半透明有机玻璃板,透光效果不好;拟将灯罩换为全透明有机玻璃罩;灯盒内加不锈钢反光板以遮挡灯具内镇流器、起辉器、引线等配件,并能反光以增加房间的照度。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程期限 60 天,开工日期 2004 年 6 月 5 日,竣工日期 2004年 8 月 14 日。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由甲方提供原设计施工图纸及改造后的施工图纸各一份。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一周,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货物、杂物,大件设备在围护结构施工前两天入场;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提供施工人员办公用房、临时住宿用房及其它生活方便;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4.4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车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5.3保护好车间内的设备和陈设,保证车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负责将垃圾的清运出场,并将垃圾对方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但该场所不应超出距离施工现场200米; 5.5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凡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1)洁净度(静态):三十万级;(2)室内静压:≥10pa;(3)室内噪声:≤62dB;(4)室内温度:夏季20~28℃,冬季18~22℃;(5)室内湿度:夏季60%±10%,冬季50%±10%;(6)照度:净化区≥300Lx,一般工作区≥150Lx。 8.2标准依据(1)《GMP》1998年(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3)《空调及送风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4)《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1999年(5)《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 (6)符合甲方产品、剂型工艺要求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测试仪器由乙方提供,也可由甲方自备。 9.2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的第八条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9.3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资料以便使用和维修。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车间,工程质量视为合格;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本协议签约生效后,乙材料进入工地,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总造价的 %工程预付款,即 万元整 。(2)乙方进场施工后,根据材料价值、工程进度,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 %工程进度款,即 万元整 。(3)工程进度完成到80%的工作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工程款,即 万元整。(4)主体工程竣工,安装高效过滤器前伍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工程款,即 万元整。(5)工程竣工30天内,甲方负责组织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GMP现场检查验收通过后5日内,甲方应付给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工程款,即 万元 工程款;(6)剩余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二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税务发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伍佰 元。 11.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伍佰 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各自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但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不应远于施工点200米,否则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垃圾清运费。 13.2工程量参照《报价明细表》,如果变动,增加部分参照实际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4.2 本合同的附件:(1)甲方提供的改造前及改造后施工图各一份;(2)招标说明及施工说明;(3)报价明细表。 14.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4.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定作单位:(盖章): 承揽单位(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来源:www.klcfilter.com
急求一份医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供你参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③ 。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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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lin327961957

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方案报价根据甲方空调设备现状和使用情况,为延长空调设备使用周期,提高空调工作效率、稳定性及降低能耗,从而减少故障发生,改善办公环境,就贵公司办公区中央空调年度维护保养拟定以下方案。一、年度维保设备为贵单位******的中央空调设备。格力多联机:GMV-pd900W/NaB3台GMV-785W/NaB1台多联室内风管机:46台2、维护保养及维修1、常规维护,需按以下项目清洗维护工作。a、室外主机冷凝器清洗(夏季开机前),每台每年一次。b、主机冷媒管路和止回阀的捡漏、紧固及调整(夏季开机前),每年一次。c、主机电源、电容接线排的紧固及除尘(夏季开机前),每年一次。d、室内机回风口、过滤网清洗消毒。e、检查风口、风道、软接,且对破损脱落部位修复。f、室内机冷凝器,接水盘清洗和排堵。g、室内冷凝器排水管道清洗及保温破损修复。h、室内风机运转震动或噪音检查与维护。2、性能检查。需按要求完成不少于以下次数检查工作。a、主要设备(主机、末端盘管)的运行数据测定、分析、调整,每年两次。b、电路接点、压缩机、电机、绝缘参数测量,每年两次。c、压缩机启动控制柜的检查,每年两次。d、压缩机三相电压、电流及其吸排气温度压力检查,每年两次。e、蒸发器、冷凝器进出口温度检测,每年两次。f、电子膨胀阀、四通阀、电磁阀等阀门工作转换状态检测,每年两次。g、压缩机油电加热器、气液分离器、油分离器工作状态检测,每年两次。h、高压、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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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空调维护保养的必要性:

空调设备及其系统是价值较为昂贵的资产,如何有效的发挥空调的作用,使其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行,其日常维护保养是必要的;定期的维护保养可排出故障隐患,减少事故,减少运行费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保障正常的工作时序。





1、空调制冷系统:

①、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因压缩机的振动会引起钢管接头松动或焊缝的开裂,从而造成制冷剂和冷冻油的泄漏,轻微泄漏可引起制冷效果下降,低压报警。严重时则会使压缩机得不到应有的冷却和润滑。最后造成压缩机过热,拉伤烧毁。

②、空调压缩机经过初期的磨合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机械运动部件之间的相互磨损,润滑油中就会沉积下磨损的杂质,使润滑油的润滑效果下降,长期使用就会加剧运动部件的磨损或拉伤,直至压缩机的烧毁。

2、空调的风系统:

①、风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过滤网上就会聚积灰尘,增加空气阻力,因而引起风量减小或堵死;风量减小会引起风机盘管效果不好,堵死后无任何效果,影响正常使用。尤其是风管机、变风量、组合式空调器还很容易引起电机烧毁的严重后果;

②、风机盘管因初效过滤网对细小粉尘无法过滤下来,因此,粉尘穿过滤网后聚积在风机盘管的换热器的翅片表面,由于换热设备的翅片只有2-3mm,因此长期聚积后就会引起堵塞,造成效果下降,同时因灰尘的聚积引起传热下降,严重时会引起上述现象。

3、电气系统:

①、空调长期运行后,由于电线、元器件发热等原因会引起接头松动、脱落,造成接触不良、缺相;

②、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也会出现接触不良、断路等故障;

以上故障如不及时排除会导致压缩机缺相或三相电流不平衡而被烧毁;

③、水流开关、高低压开关、安全阀等保护装置的失灵而引起的事故。

4、空调水系统:

①、冷却水系统由于上开启式系统,冷却水通过冷却塔是充分和空气接触,在被冷却的同时也将空气的大量尘埃等杂质被引入水系统中,沉积在冷却塔、空调机组和管道里形成淤泥,降低循环水量,影响热交换。

②、系统投入使用后,因安装时残留在系统内的焊渣、铁屑、泥土、油污等杂质也会聚积在系统里;焊渣、铁屑等坚硬物质则会附着在换热设备表面,影响换热。

③、冷却水因和空气接触,在冷却塔中和管道里会滋生藻类、细菌等微生物,其死后的尸体和淤泥、油污等杂物粘附在一起,附着在设备和管道上,影响循环水量及换热,同时,微生物和沉积的产生,促使浓差腐蚀电池的形成及垢下腐蚀的产生,从而使金属的腐蚀速度加剧。冷冻水系统也因经常采用自来水通过水箱换水补水,也会产生上述现象。

④、冷却水系统水温较高,且均采用自来水,其Ca2+、Me2+离子受热后形成碳酸盐水垢,附着在热设备和管道中,因水垢的导热系数0.464~0.697W/M.K,碳钢的导热系数为46.4~52.2W/M.K,只有碳钢的1%,降低换热设备的传热效果,引起运行成本增加。

空调效果,频繁报警,电费增加;严重则会引起管道和换热设备堵塞,设备部件被腐蚀穿孔,造成机组部件损伤,缩短设备寿命,为用户引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定期水质检测和化学清洗维保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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