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维修属于纳税人提供维修劳务,使用17%(2018年5月1日以后执行16%)的增值税税率。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