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概念,什么叫做抽象概念

维修要闻     2020-12-24    浏览:21

什么叫做抽象概念

  抽象是无法亲自看到的,需要充分利用思维。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例如苹果、香蕉、生梨、葡萄、桃子等,它们共同的特性就是水果。得出水果概念的过程,就是一个抽象的过程。要抽象,就必须进行比较,没有比较就无法找到共同的部分。
  共同特征是指那些能把一类事物与他类事物区分开来的特征,这些具有区分作用的特征又称本质特征。因此抽取事物的共同特征就是抽取事物的本质特征,舍弃不同特征。所以抽象的过程也是一个裁剪的过程,不同的、非本质性的特征全部裁剪掉了。
  所谓的共同特征,是相对的,是指从某一个刻面看是共同的。比如,对于汽车和大米,从买卖的角度看都是商品,都有价格,这是他们的共同的特征,而从其他方面来比较是,他们则是不同的。所以在抽象时,同与不同,决定于从什么角度上来抽象。抽象的角度取决于分析问题的目的。
JAVA抽象的概念

抽象就是有点模糊的意思,还没确定好的意思。

比如我想买件衣服,我只是想买衣服而已,但还没确定是买白色的衣服还是蓝色的衣服,也还没确定是要买短袖还是长袖的衣服。

用到java上,就比方,我要定义一个方法和类。但还没确定怎么去实现它的具体一点的子方法,那我就可以用抽象类或接口。
时间的抽象概念是什么?

时间的哲学定义

时间的哲学定义: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脑对具体事物进行逐级思维分解形成和产生的绝对抽象事物,是同空间以对立统一方式存在的元本体,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本质,是运动、行为和变化的一般表现形式。
时间是人脑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事物是无限可分的。人为了获得世界万物的知识,运用大脑的思维分解和抽象能力对具体事物进行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把具体事物分解为多样式、多级别的抽象事物。
行为和存在、事情和现象是具体事物的形式,是人脑对具体事物进行初级分解和抽象形成和产生的认识对象。时间和空间是行为和存在、事情和现象的形式,是人脑对行为和存在、事物和现象,对具体事物的形式、对相对抽象事物进行高级思维分解形成和产生的认识对象,是来源于具体事物的抽象事物。
时间是世界万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
世界万物是由时间作为内在规定的世界万物,没有时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不存在的,离开一定的时间,任何物体都不可能存在。
例如,一个人有生卒年月;一棵树有生存年限;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段里的物体。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现实的人,树就不是现实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就不是现实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是运动、变化的必要条件和表现形式。
运动和变化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世界和万物就不会发生任何运动和变化。我们观察世界和万物的运动和变化,必须有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作为观察的条件,没有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作为观察的条件,就不能发现任何运动和变化的特征。
例如,飞矢不动。说的是用弓射出去的飞箭如果在一个时间点上它是固定不动的,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箭矢才会从一个地点运动到另外一个地点。
行为和存在、事情和现象是时间和空间的内容,时间和空间是行为和存在、事情和现象的形式。没有时间和空间就没有行为和存在,就没有事情和现象,就没有具体事物。同样道理,没有行为和存在、没有事情和现象就没有时间和空间,就没有具体事物。
时间和空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包容的。具有一定时间规定的具体事物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空间规定,具有一定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也比然具有一定的时间规定。一定量的时间必定和一定量的空间相联系。行为是相对显著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时间和空间都是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和空间都包含行为和存在的内容
抽象行政行为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就是导致行政法规的出现。抽象行政行为分为:(1)羁束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实施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和手续等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行政主体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实施行政行为。(2)自由裁量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如何实施行政行为只作了原则性或留有余地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遵守这些规定外,还必须根据自己意见来决定的行政行为。(3)要式行政行为,即符合法律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4)不要式行政行为,即无须以特定的方式就可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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